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4〕28号)精神,结合校历和学校实际情况,现对2015年元旦放假、寒假做如下安排:
1.元旦:2015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1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具体的课程调整请详细参阅教务处有关通知。
2.寒假:自1月24日始,至3月7日止。3月8日(星期日)教工上班;学生报到注册、清扫卫生、领取教材等,3月9日(星期一)上课。
3.1月1日元旦当天、1月24日—3月7日寒假期间通勤车按周日路线运行。即
崇山校区:07:45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
16:20 由蕙星楼前统一发车至博文楼前
蒲河校区:08:3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
17:10 由博文楼前统一发车至蕙星楼前
4.寒假前,各单位应抓紧时间做好各项收尾工作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,对校园治安安全、防火安全、饮用水安全、食品卫生安全、交通安全和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,对存在的隐患认真进行整改。假期,各单位要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。切实落实各项责任制,各单位一把手对安全工作负总责。要严格做好值班、值宿工作,注意防火防盗,学校重点部位和各单位的重要岗位,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。
5.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学生离校登记和在校学生管理工作。加强对师生的假前安全教育,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,确保出行安全。
6.放假期间,各学院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与沟通,掌握假期学生的情况。在保证人身安全、出行安全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,相关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,认真组织学生辅导员等做好家访工作,有关单位可以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,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。
7.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住校,如有实验、科研任务,或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等需要住校的学生,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住校申请,并由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后,统一提交学生工作处批准方可住校。假期学生住校统一安排在崇山校区,有学生住校的单位,需安排辅导员值班值宿,具体安排请注意查看学生工作处有关通知。研究生如有住校的请注意查看研究生院有关通知。
8.校医院要继续做好假期在校师生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;蒲河校区规划建设办公室、后勤工作处要认真做好假期施工的组织安排,确保施工安全;保卫处要加强假期巡逻,维护校园安全;后勤发展集团要做好假期住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工作;信息化中心要做好假期校园网络的管理,实行24小时值班;各单位要做好假期信息整理工作。
9.放假期间,各单位负责人保证联络方式畅通。学校中层干部如有离沈外出的,需按《关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校请假制度的规定》的要求请假。
10.各单位要将本学期工作总结、下学期工作计划和寒假值班表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,于1月16日前报党政办公室秘书科。
11.寒假期间涵月宾馆正常营业,就餐具体安排见涵月宾馆相关通知。
12.放假期间,学校印鉴使用原则上集中在每周三上午,请用印单位提前填写好《使用印章申请单》,到蒲河校区党政办公室(校部办公楼211—2)办理,联系电话62202390。
特此通知
党政办公室
2014年12月24日